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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去库存新政!购买商办项目给予房价5%补贴

要闻 | 来源:蓝房网综合整理 2016-10-08 13:53:36 我要评论
[导读]福州楼市近日大招频出,继9月28日出台“榕七条”,10月6日发布“限购令”后,今日(10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再次出台商业办公项目去库存新政!

福州楼市近日大招频出,继9月28日出台“榕七条”,10月6日发布“限购令”后,今日(10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再次出台商业办公项目去库存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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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文件全文:

为缓解我市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闽政办〔2016〕108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开发用地管控

(一)根据房地产库存量变动的情况,适时对局部加快进行规划调整,增加住宅用地比重,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规模和结构。对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区和县(市),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对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城区和县(市),原则上暂缓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商业办公房地产消费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凡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由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

村集体使用村财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参照上述办法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

(三)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的一年内,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

积极探索村集体土地征收后的留用地补偿款使用办法,鼓励对接政府统购的同地段、同等级商业办公用房,解决村集体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四)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SOHO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允许SOHO项目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房屋登记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五)依托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组建国有房屋租赁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定向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推进房产租赁规模化经营。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变单一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先租后售等模式转变,多渠道消化库存商品房

(六)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用房在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改造后对外出租;对符合众创空间、创客公寓、健康医疗、养老养生、旅游休闲等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按照相应类型出租

(七)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专业化租赁企业购买库存商品房经营出租业务,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改造商业办公用房开展经营出租业务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给予税收优惠。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房屋登记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八)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优先发放货币化补贴,鼓励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市场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监测

(九)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和预警预报系统,梳理排查商业办公房地产风险项目清单,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加强重点监控,按照“分类处置、一企一策”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控项目风险。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细则,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征兆:商业项目去库存早有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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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福州此次出台商业项目去库存新政并非突如其来,早在今年6月3日,国务院就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相关阅读>>>】。意见指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并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本次福州新政基本沿用国务院相关调控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市场增加鼓励措施,如“凡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由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

通过具体财政补贴辅助新政的落实,以实现刺激商业办公项目去库存目标。

 

 

案例:闽侯今年曾出台去商业项目库存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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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截图

另一方面,福州市此前对于出台商业项目去库存措施已有先例。2016年3月31日,闽侯县政府门户网发布《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对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00元/㎡的购房财政补贴优惠。【相关阅读>>>

执行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注:福州高新区托管闽侯县南屿镇以及上街镇的5个村(五村是指“上街镇建平、新洲、厚庭、马排、马保等5个村”)

 

 

解读:福州SOHO市场春天或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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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办项目库存去化周期高达8年

数据显示,目前福州商办用地库存已超过400万平方米,近一年来,福州五城区商业+办公总成交量约50万平方米,按此速度,库存去化周期高达8年

据了解,上半年福州市五区+闽侯商业销售面积排名前五位的项目分别是利嘉国际商贸城、世欧王庄融信双杭城东二环泰禾广场正荣财富中心,其对应的销售面积分别为4.5万平方米、0.5万平方米、0.2万平方米、0.2万平方米、0.2万平方米,与之对应的销售金额则为8亿元、0.9亿元、1.8亿元、1.6亿元、1亿元。

这与2016年上半年福州火爆的新房销售形成鲜明的对比。数据显示,上半年福州市五区+闽侯商品房单盘销售面积前五的楼盘分别是闽江世纪城、新榕金城湾、金辉淮安半岛、阳光凡尔赛宫、融信双杭城,与之对应的销售金额则为43亿元、13.2亿元、11.3亿元、11.9亿元、12亿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住宅不愁卖,商铺没人买,成为上半年福州房地产市场“冷热不均”的一个显著表现。此番福州楼市针对商业办公项目出台刺激新政,无疑将为该市场注入一剂强心药。有业内表示,SOHO市场的春天将来临

 

分析:前脚限购 后脚去库存 政府“组合拳”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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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黄金周前后,福州先后三次出台楼市新政,动作频频的结果也导致了国庆期间福州五区的成交呈现先扬后抑的趋势。数据显示,受假期影响,国庆前5日五区成交套数呈现明显递减,6日出台限购令后,当天成交量明显激增,而限购生效的当日(10月7日),福州五区则出现罕见0成交,“限购令”威力可见一斑。

然而,面对可预见的五区楼市淡季,福州市政府前脚对住宅限购,后脚立马推动商业地产利好,这套“组合拳”确实令人出乎意料。

中原地产资源中心总经理温江霞女士对此分析表示,对住宅的限购是响应中央的号召,降温楼市,以平稳房价。而就目前福州市场来说,其实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包括写字楼在内,现存商业体量其实还比较庞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有效去化完成。

另外,商业住宅化项目也比较多,现在像SOHO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并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实则一大利好,可以一定程度上吸引一部分购房需求。另外,新政提到的购房奖励政策有利于引导这部分购房资金向商业地产流转,从而也对住宅市场进行一个资源的合理调配,优化整个市场的需求端,对刚需群体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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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