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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福建省福清市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2016-11-25 19:41:49 我要评论
[导读]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融土拍告字[2016]06号) 

融土拍告字[2016]06号    2016-11-24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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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示意图(具体以官方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29日 至 2016年12月15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29日 至 2016年12月15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2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16年12月16日10时00分 在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2016拍-08号地块分两期缴纳出让金,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2016年12月28日前缴纳总价款的7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剩余的3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三)、交地时间:2016拍-08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五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四)、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俞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开户单位:福清市财政局,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中国银行福清分行,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银行帐号:3501006301012430100000000001,9095610018535022,10135061810731331000100002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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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