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第二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17]413号),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也是2017年福州滨海新城启动以来公开拍卖的首幅商住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出让位置示意图
宗地2017拍-5号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201省道东侧、道庆路北侧,总用地面积92721平方米(139.08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大于等于1.5且小于等于2.0。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85000万元,起拍楼面价约4584元/㎡。地块要求交地后九个月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 地块出让位置示意图
该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万寿片区内,这里将规划以高品质居住、服务功能为主的现代化滨水宜居片区。地块紧邻201省道(文松快速路)、道庆路及在建地铁6号线万寿站(拟与规划7号线换乘),未来能快速连接主城区、大东湖数据产业园以及空港片区,交通优势显著。
同时地块平整规则易于开发,周边规划福州三中滨海校区、福州实验学校、滨海新城三甲医院(部分已开工)等教育医疗配套,属于滨海新城不可多得的一幅优质商住地块。作为滨海新城首幅出让的商住用地,该地块的拍卖势必将引发业界关注。
▲ 地块出让指标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2017拍-5号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4:00前汇至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账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17年11月2日上午10:00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十洋国际城九楼会议室)举行。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上述出让地块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界址明确的现状土地。
3、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4、上述住宅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以土地发展中心书面确认的为准),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竞拍现场,与长乐市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
5、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1)若竞得地块成交价未达到最高限制价格,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90日内支付。(2)若竞得地块成交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竞得人付款期限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6、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7、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18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8、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9、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