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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地产税”按下确认键!业内:仍面临三大困难!

要闻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明天资本特约撰稿人平川 2018-03-06 09:21:32 我要评论
[导读]如果说之前各界对于“要不要征收房地产税”还有争议的话,那么这次大会发言人无疑是释放了鲜明的信号——征收房地产税,已经是确凿无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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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称房地产税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如果说之前各界对于“要不要征收房地产税”还有争议的话,那么这次大会发言人无疑是释放了鲜明的信号——征收房地产税,已经是确凿无疑的方向。现在舆论最关心的问题已变为,什么时候收,以什么方式收。

根据发言人的表态,房地产税的征收目前还在内部讨论和征求意见阶段,离正式出台还有相当的时间。对于一个影响广泛的税种,多么慎重都不为过。既然方向已经明确,随时通报进展,和公众进行更多的沟通以凝聚共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房地产税,之前舆论争论较多的是其对于房价的影响。一方面,很多人期待尽早出台房地产税,这样提高房屋持有成本,那些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就会被迫脱手,让房屋尽量回归“用来住的”本性;另一方面,很多人又认为房地产税根本不可能起到打压房价的作用,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提高的成本还是会落到购房人的身上。

几乎每次一有房地产税的消息传出,这两派就会在舆论场炒的硝烟四起。实际上,这事关一个基本问题,出台房地产税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降低房价?还是建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收的长效机制?目的不同,自会影响后续的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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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业内解读如下——

 

房产税不是用来抑制房价的

首先应该清楚一点的是,房产税不是用来抑制房价的,官方也从来都没提过这个说法。房产税的开征,更明晰的用意是拓展新的税源,用以替代现有的土地出让金。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59亿元,同比增长40.7%,还创下了历史新高。仔细看过去十年的土地出让金,从2008年的9600亿元、到2017年的5.2万亿元,翻了5.4倍,总体呈上升趋势。

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这项收入依然坚挺、远未见到颓势,而且刚创新新高。那么,有什么理由、或者说有什么动力,要用房产税去替代这项收入?

如果说房产税是为了未雨绸缪,那也是要等到土地出让金的增长明显受限、徘徊不前之后,才真正推出 —— 在这之前,都是“准备阶段”。

所以人民日报海外版会在文中说,“(房地产税)离正式出台还有相当的时间”。而且每年两会都喊着要开征房产税,已经喊了十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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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到具体的税收上困难重重

但是,如果考虑到推行房产税过程中的制度成本,可行性就没有那么乐观了。比如说:房产税怎么收?

策略一:一套免税,二套起征

应对方式很简单,假离婚 —— 比如一对夫妇名下两套房,离婚后每人名下一套,就从征收房产税到免征了。以此类推:这对夫妇各自的父母也都离婚,那么一大家人可以免征六套房。完美规避。

策略二:按照人均面积征收

应对方式依然简单,把亲朋好友接来住 —— 通过增加人的方式来“拓宽”免征面积,依然是完美规避。如果税务局再去甄别住户身份证的真假,辨别是否有血缘关系,那又是一笔天价数字的制度成本。

策略三:按照房产价值征税

按此前推算,比方说最终的平均房产税是0.34%:那么在福州市中心一套100平米的二手房,市值按280万元来算—— 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就是9520元,折合每月近800元,看起来好像还可以接受。

但是,并非每个生活在城区的市民都是富豪,也有很多国营机关或者是工厂的老职工、或者基层公务员,一辈子奉献国家,到最后落下这么一套房。他们持有的房产很值钱,但退休金并不高,如果强制去征收他们的房产税,如何征得上来?

如果硬要上门征收,不符合道义,而且很容易引发官民矛盾,于国家形象也有损伤;如果有一部分人可以不交,那么其他人会不会援引此例,也不交?

所以,且不说现在土地出让金增长势头良好,没有用房产税替代的必要,地方政府也没有动力去推行 —— 因为房产税开征必然会影响到土地出让金收入。即使地方财政真的有需要,从可行性上来看,从征收房产税的制度成本来看,这也是相当难执行的。

确定下来方向很容易,纸上的规划也不难,但一旦落实到具体的税收上来,你就会发现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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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面临的困境

如许善达7年前在 《房产税不符合中国当前的国情》中所写:

总会有一部分住房所有者不缴纳房产税,可能因为住房所有者的收入在某一个时间段不足以缴纳,也可能有纳税能力但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缴纳。

面对这样一个必然出现的局面,如果地方政府放任不缴纳者,很快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必然是越来越多的人不纳税,也就是说,有能力愿意缴纳的住房所有者也会加入不缴纳的行列。

如果地方政府必须依赖这项收入维持支出需要,一些不富裕的基层地方政府必然会动用税法赋予他们的强制手段。可这一批人中如果有10%的人不缴纳,政府怎么办?甚至只有1%的人不缴纳,政府怎么办?有的住房所有者这个纳税期交了而下个纳税期不交,政府怎么办?

另外,如果房产税出台,地方政府之间对人才的争夺战略必定会以各自竞相返还房产税的方式,使房产税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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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征收房地产税”已按下确认键

然征收实施道路仍漫漫

征收房地产税是一个专业问题,自然需要决策者以及专业人士的内部讨论,但同时又是影响广泛的公共问题。所以,在房地产税已经进入法律草案拟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展开公共讨论符合民众的期待。国内有少数城市已经进行过房地产税的试点,而国外也有相对成熟的征税模式,但今后我们国家的房地产税怎么收,还是存在非常多的讨论空间。

国际上的房地产税,是针对所有房屋的普遍征收,而此前重庆、上海则是针对一部分房屋征收。两种不同的征收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所产生的影响截然不同。我们国家最终会采取哪一条路,需要综合评估各方诉求和利益,而不能关起门来轻下决断。

现在官方对于“征收房地产税”已经按下确认键,希望接下来的每一步行动都能更加透明,用权威的信息和公开的讨论,逐步凝聚社会共识,最终确立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征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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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