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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拟拍卖一幅89亩住宅用地 起始楼面价3296元/㎡

要闻 | 来源: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2018-04-09 15:38:14 我要评论
[导读]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樟国土资告字[2018]53号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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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大致示意图(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

宗地樟[2018]拍02号地块位于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宗地总面积59360㎡(合89.04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要求大于1且小等于2.3,建筑限高80米。 地块起始价为450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3296元/㎡

地块位于永泰城南板块,可沿站前大道直达永泰动车站,周边配套有永泰六馆一中心、城南小学、城峰中心小学、塔山公园、香米拉温泉酒店等,目前周边在售楼盘主要有世茂永泰温泉小镇项目(均价约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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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其他要求:

1、宗地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计容建筑面积的10%。宗地北侧沿地块边界由永泰县城乡建总公司负责配建5米防护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 

2、竞得人应配建:

(1)社区室外活动场地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竞得人无偿配建后移交城峰镇人民政府;

(3)附属式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4)避灾点一处,容量不少于100人;

(5)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6)幼儿园一所规模为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由竞得人无偿建成后移交永泰县教育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10日至2018年04月25日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10日至2018年04月25日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4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4月26日10时00分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若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达不到2人(不含二人)的,出让人将终止公开拍卖活动。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该宗地收储和原建筑房屋拆除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收储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拆除清表。具备施工期间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等接口。

4、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5、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6、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6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7、本次拍卖宗地依法设定保留价,最高竞价不低于保留价的,该宗地拍卖出让成交;最高竞价低于保留价的,该宗地拍卖出让不成交。

8、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9、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张 杰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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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