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融土拍告字[2018]04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出让面积约290亩,总起拍价为18.5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地块位置示意图(具体以官方为准)
▲ 地块出让信息一览
宗地2018拍-13号位于音西街道音西村,土地面积42175㎡(约63.26亩),地块用途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小于或等于3.3,地块起始价为48500万元。
另外,该地块需回购住宅约49805㎡,平均价格为5000元/㎡;回购地下标准停车位367个,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14号位于宏路街道,土地面积51203㎡(约76.8亩),地块用途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小于或等于3.2,地块起始价为49500万元。
该地块需回购住宅约42895㎡,平均价格4800元/㎡;回购地下标准停车位380个,平均价格为13万元/个。回购商铺约10886㎡,其中一层商铺5443㎡,平均价格为12000元/㎡;二层商铺5443㎡,平均价格为7000元/㎡;回购商铺区域地下标准停车位71个,平均价格为 14.5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15号位于宏路街道,土地面积99992㎡(约150亩),地块用途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小于或等于3.0,地块起始价为87000万元。
该地块需回购住宅约105565㎡,平均价格为4800元/㎡;回购地下标准停车位837个,平均价格为13 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13日 至 2018年05月02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13日 至 2018年05月02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2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5月0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5月03日09时00分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配建及车位回购协议书》、《配建商铺回购协议书》。回购住宅、商铺、停车位(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应第一期动建且在约定交付时限前交付给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体约定如下:
(1)若建设单位在开工之日起20个月内提前按规划要求完成回购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则按照配建回购房源面积,给予10元/㎡·月的奖励(提前完成时间不足15天<不含15天>的,不予奖励;提前15天<含15天>但不足一个月的,按照5元/㎡·月的标准给予奖励);
(2)若未能在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按期、按规划要求完成回购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按20元/㎡·天的标准缴纳违约金,直至回购房源按规定实施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
(3)配建的回购住宅、停车位(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需按照市规划局提供的户型设计以及位置、朝向等要求,竞得人在项目总平及建筑方案审批前,应取得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以及市规划局的批准,具体详见拍卖文件附件之《配建及车位回购协议书》、《配建商铺回购协议书》。
2、竞得人应自在开工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第一次公开对外销售面积不少于可销售面积的50%。
九、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郑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