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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2019年第二场土拍来袭!西区4幅热土入市!

要闻 | 来源:整理自看福清 2019-02-02 16:40:33 我要评论
[导读]2019年1月30日,福清市发布了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拍卖会定于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9时,在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拍卖厅。

2019年1月30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了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拍卖会定于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9时,在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拍卖厅。

 

本次共拍卖出让5幅地块,其中3幅位于音西街道,一幅位于新厝镇,一幅位于音西/石竹街道。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土拍共4幅商住地块,唯一一幅加油加气站用地曾于去年12月高溢价拍出,随后又重新流入今年土拍市场再次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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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

 
 

 

宗地2018拍-33号地块,位于音西街道,土地面积为42631㎡(约63.9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为2.8-3.5。拍卖起价为人民币5.56亿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宗地2018拍-34号地块,位于音西街道,土地面积为71060㎡(约106.59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为3.0-3.5。拍卖起价为人民币9.5亿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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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8拍-42号地块,位于音西街道,土地面积为38896㎡(约58.34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为2.8-3.2。拍卖起价为人民币4.11亿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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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拍-01号地块,位于新厝镇,土地面积为30553㎡(约45.8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为2.3-2.5。拍卖起价为人民币0.411亿元,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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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拍-02号地块,位于音西街道,石竹街道,土地面积为3374.97㎡(约5.06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容积率为0.1-0.3。拍卖起价为人民币1.2亿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地块曾于去年12月12日作为2018拍-30号地块被个人买家黄小勇竞得,成交价高达2.005亿,溢价率近20倍!或许是因为成交价太高买家退地,地块又重新流入土拍市场,本次出让起拍价从此前的1100万上调为1.2亿。【点击了解:超70家竞夺!福清土拍火爆落锤!一地块溢价近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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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次土地拍卖公告中显示:

 

宗地2018拍-33地块:地块内应按红线图中绿线所示位置设置对外开放的城市景观通廊,其中建设为绿地的部分可计算项目绿地率。

 

宗地2018拍-34地块:(1)地块内应按红线图中虚线所示位置由竞得者建设对外开放的12米道路,作为市政道路使用。(2)竞得者建设独立的300个以上(含300个)标准机动车停车位的地下停车场,并无偿移交给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公司。

 

宗地2018拍-42地块:(1)地块内应按红线图中虚线所示位置,由竞得者出资建设对外开放虚线所示宽度的道路。(2)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项目20%以上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同时,本次拍卖的几幅地块还有回购面积,分别为:

 

宗地2018拍-33地块:回购住宅部分的全部产权面积约为66805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回购496个地下标准停车位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34地块:回购住宅部分的全部产权面积约为113925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回购859个地下标准停车位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42地块:(1)回购住宅部分的全部产权面积约为57760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回购398个地下标准停车位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2)回购商铺部分的产权面积约为10548平方米,其中一层商铺产权面积为5274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5000元二层商铺产权面积为5274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8000元(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以上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经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侨投公司或镇街)签订“配建回购协议书”。回购住宅、停车位(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应第一期动工建设且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8个月内(即按土拍公告中规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将回购的全部回购住宅、商铺、停车位交付给经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侨投公司或镇街),并确保在交付之前3个月所交付的住宅、商铺、停车位就必须具备交付条件,以便交付工作的顺利完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如下:

 

①若建设单位在开工之日起20个月内提前按规划要求完成安置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则按照配建安置房源面积,给予10元/m2·月的奖励(提前完成时间不足15天<不含15天>的,不予奖励;超过15天<含15天>但不足一个月的,按照5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

 

②若未能在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按期、按规划要求完成安置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按20元/m2·天的标准缴纳违约金,直至安置房源按规定实施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

 

③配建的回购住宅、商铺、停车位(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需原则满足市规划局提供的户型设计以及位置、朝向等要求,竞得人在项目总平及建筑方案审批前,应取得经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侨投公司或镇街)书面确认以及市规划局的批准,具体详见“配建回购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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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