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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将拍卖2幅商住用地 最高起始楼面价约8千/㎡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 2019-04-03 23:42:04 我要评论
[导读]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4月23日举行马尾区2019年第二场土地公开出让,现场将拍卖马尾城区、琅岐镇两幅商住用地。总出让面积160.7亩,总起拍价10.115亿。

经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4月23日举行马尾区2019年第二场土地公开出让,现场将拍卖马尾城区、琅岐镇两幅商住用地。总出让面积160.7亩,总起拍价10.1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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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岐出让首幅安置型商品房用地

用于香海佳园二期建设

 

 

马宗地2019-05号位于马尾琅岐岛平安路西侧,商业街南侧,闽江佳园北侧,地块总面积64513.48㎡(合96.77亩),用途为商住、幼儿园用地,商住地块容积率上限2.0,限高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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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内须建设100425㎡安置型商品房(共1080套)按7096元/㎡均价销售,由马尾区指定对象购买。应建设商业建筑面积3000㎡,沿规划路及商业街设置,并全部调拨琅岐镇按6300元/㎡回购

 

此外,竞得人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约2160㎡的幼托1处(6班),不少于1000㎡的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不少于200㎡居家养老服务站、不少于200㎡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1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并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相关部门。

 

地块起拍价2.705亿元,起始平均楼面价约2141元/㎡,可售商品房面积约20202㎡。根据公告,地块回购比例约为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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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位于环岛路东侧,交通便捷,紧邻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周边配套有市一医院东院(琅岐分院)红光湖公园、边透公园、海峡青少年交流营地九龙商业中心等配套。

 

地块主要用于香海佳园(二期)安置房建设,西侧南侧未来规划住宅用地。目前周边密布城开中庚、三盛、雅居乐、中铁建等房企住宅项目,商品房售价约1.1-1.3万/平

 

 

马尾城区出让一幅优质纯宅地

起始楼面价约8千/平

 

 

马宗地2019-06号地块东南至罗星西路,东北至中佳蓝湾,西南至上岐路,地块总面积42618.82㎡,实际出让面积为33435.77㎡(合50.15亩),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上限2.8,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5%,建筑限高100米。竞得人需无偿建设不少于1000㎡的社区服务站

 

该地块起拍价7.41亿元,起始楼面价约8000元/㎡,可售建面约9.26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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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位处马尾老城区,沿罗星西路主干道,未来周边规划地铁2号线延伸线站点,同时紧邻正荣财富中心、中环广场两大商业中心,周边生活配套成熟。地块为纯商住用地,无配建安置房,不过地块目前非净地,需6个月内交地。

 

目前周边在售楼盘三木海立方(3.4米/5.7米层高SOHO )约1万-2.1万/㎡、三木公园里约1.4万/㎡。待售项目包括阳光城翡丽公园(参考楼面价12540元/㎡)万科紫台(楼面价约7681元/㎡)正荣三江云麓(参考楼面价165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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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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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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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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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定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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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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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宗地2019-05号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分二期付清(30日内付50%,余款360日内付清)

 

2.马宗地2019-06号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分二期付清(30日内付50%,余款180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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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动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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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宗地2019-05号: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2.马宗地2019-06号: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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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土拍公告原文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9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自然让[2019]02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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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记录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让人。

四、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2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索取本次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2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4月22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702,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4楼)。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马宗地2019-05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115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付清)

2.马宗地2019-06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230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已参与出让地块预申请的竞买申请人,预申请保证金在参加相应土地竞买时转作为土地竞买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出让公告的规定补足。出让起始价为预申请人的第一次应价,其他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参与竞买。

(二)其他条件:

1.马宗地2019-05号:

(1)根据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关于香海佳园(二期)项目住宅户型建议的函”,地块内须建设100425平方米(45平方米户型100套,60平方米户型155套,75平方米户型150套,90平方米户型190套,105平方米户型160套,120平方米户型160套,135平方米户型165套)的安置型商品房,并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马尾区沿山东路周边地块等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有关情况的报告”,按照7096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地块应建设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应沿规划路及商业街设置,根据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关于香海佳园(二期)项目住宅户型建议的函”,地块所建全部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调拨琅岐镇,用于兑现红光村生产、生活留用地货币化折算经营性物业安置,商业建筑面积按63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回购比例约为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1.87%。

(2)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监管。

(3)幼托设1处(6班),建筑面积不少于约216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于350105-90-I-04地块(如规划函图示位置),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幼托设计方案须经马尾区政府教育部门审定,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教育部门。

(4)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有关要求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的50%。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琅岐镇政府,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5)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琅岐镇政府,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6)应配建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琅岐镇政府,由卫生部门管理使用。

(7)应设置不少于1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相对集中设置,并对外开放。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参照省技术规定有关要求,配建标准如下: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8个车位控制,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5个车位控制,其余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及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扔按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控制。

(8)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具备申请预售条件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受让人拨付40%的购房款;第二期: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竞得人支付40%的购房款;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个月后,如仍存在未对接的房源,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在3个月内进行回购并支付40%的购房款,该部分回购的房源由马尾区政府统筹调配使用;第三期:剩余20%的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内付清。

(9)地块按照容积率均衡布置原则建设的前提下,剩余可售商品房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建设。

(10)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2.马宗地2019-06号:

(1)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罗星街道办事处,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2)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 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监管。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1.马宗地2019-05号: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琅岐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2.马宗地2019-06号: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由罗星街道、区土发中心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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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