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将于4月20日
公开拍卖一宗集体租赁房集体建设用地
这也是福州首例集体土地入市
该项目的公开拍卖标志着
土地出让项目将不再局限于“国有”
同时也宣告
福州市土地开发利用进入新时代!
3月25日,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仓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联建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仓自然集体让〔2020〕1号),宣布将于4月20日通过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仓山区联建村集体租赁房(CJ2020-1号)集体建设用地。
此次出让的联建村集体建设租赁房项目是全国集体土地入市的试点项目。该项目的公开出让标志着仓山区土地出让项目将不再局限于“国有”二字。这对于盘活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后的创新举措,此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成为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金山工业园橘园片区提升改造试点工作【点击了解>>>】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标志着全区乃至全市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进入了新时代。
地块出让信息
宗地CJ2020-1号地块位于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土地面积15807平方米(合23.71亩),用途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70年,容积率上限1.4,限高24米,起始价2910万元,起始楼面价1315元/㎡。
该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细则》要求建造,宗地内所有建筑面积均作为租赁住宅或租赁住宅相关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销售。
该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仓山区烟台山板块,周边分布有省邮电学校、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等多所高校。目前地块非净地,周边民天食品厂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待拆迁,路网建设尚需改善。
◆ 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每增价一次,联建村委托经营的租赁住房年租金在14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拍卖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 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出让金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90日内支付。
◆ 交地时间:在竞得人缴清首期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 开竣工时间: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应竣工。
◆ 根据《福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该项目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可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地下车位面积回购比例为9:1:5,按建安成本回购,回购价格分别为租赁住房4500元/平方米、配套商业450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3000元/平方米。
回购的部分联建村按建设、交房、备案、运营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支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基础工程达到标高±0的标准后支付40%购房款;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确定具体房源后支付50%购房款;第三期,房源在房管部门租赁住房监管平台备案、并运营后支付10%购房款。
宗地内回购面积由竞得人统一经营,期限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设期),竞得人应按年支付租金,其中:建设期2年支付140万元/年;经营期20年,首年145万,公开竞价,每增价一次经营期租金在14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次年起按3万元的比例递增。
合作期满,双方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委托经营价格。
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方案和标准须经过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书面认定。
竞得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
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
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福州首个集体用地租赁住房
将于2021年底建成投用
据了解,作为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首例——榕寓•战峰长租公寓项目(非公开拍卖出让)已于今年1月启动建设。
该项目位于新店镇战峰村上柳路西侧、满洋路南侧、晋安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北侧。项目计划建设2栋长租公寓,户型配比以单居室为主,重点满足晋安区和鼓楼区内上班族、教师、高校毕业生等多元人群的住房需求。
项目将于2021年底建成投用,公寓为精装修,配置日常所需的家具、家电,届时租客可以拎包入住。按照计划,该项目的房屋出租,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即,线上拟由福州市建立统一的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线下可至现场登记。
公寓租金将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水平,与社会房屋租赁市场接轨。也就是说,租金低于周边同等户型住房。
福州首批试点5幅租赁住房地块
第二批试点两幅地块曝光
近年来,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福州市正大力推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服务。
去年,财政部曾组织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全国竞争性评审,福州、厦门脱颖而出,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16个示范城市范围,并将因此分别获得连续三年每年8亿元的资金支持。
▲ 福州首批租赁住房用地分布图
根据早前公布的《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福州将在仓山区、晋安区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适当集中建设,分批开展试点。首批位于仓山区、晋安区试点地块也随之公布,共有五幅,总面积约109亩。
首批试点地块为——
▲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据了解,目前洪光村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试点地块这个项目正在申报审批阶段,后期如何运作尚未确定。
▲ 仓山区建新镇红光村租赁住房用地示意图
▲仓山区建新镇联建村,兴顺物流以西,面积约23.82亩,该地块将于4月20日公开出让。
▲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地块,土地面积约20.3亩(即榕寓•战峰长租公寓项目,已启动建设)。
▲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地块,土地面积约30亩。据悉,该地块已完成项目选址。目前地块尚未开展征迁工作,该地块暂未确立联营企业。
另外,根据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月14日回复,新店镇秀山村和杨廷村拟列入福州市第二批试点地块。
福州多幅含社会租赁住房用地出让
将供应至少7.4万方房源
除了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外,福州近期还在多幅住宅用地公开出让中要求配建大量利用社会租赁住房。
去年10月9日,旭辉&永同昌联合体以底价22.18亿成功竞得宗地2019-48号是仓山区洪湾路东侧的海峡体育中心周边收储地块一,该地块须建设20000㎡社会租赁住房,按7590元/㎡回购,这也是福州市区土地出让条件上首次出现社会租赁住房。
旭辉奥体项目效果图
除此之外,中骏竞得的2020-07号东升地块要求配建社会租赁住房2.4万方,即将于下月出让的2020-21号洪塘停车场上盖地块也将配建3万方社会租赁住房。
未来不再建设公租房
专家:或缓解房租上涨压力
据悉,我市将逐步转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现有存量公共租赁住房完成分配后,不再安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社会租赁住房将逐渐取代成为原有公租房的功能,同时扩大了住房保障对象的覆盖,供应对象范围更广。
据介绍,建设租赁住房,其核心的目标是,增加住房紧张的城市,特别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的供需矛盾。
专家认为,建设租赁住房为城市租房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房源,可能会缓解城市房租上涨的压力,进而也会对当前房价走势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目前《福州市五城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正式印发实行。从3月20日至6月20日,福州将开展住宅小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点击了解>>>】。
福州多个小区存在群租房现象。资料图
相信只有加大力度打击群租房乱象的同时,又能够保障市场租赁住房的持续供应,才能实现福州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