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决定对今年第六次土拍出让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本次公告补充要求:宗地2020-33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注:原规定为宗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33号地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约9.5万方),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宗地2020-33号是晋安区横屿路北侧,牛岗山公园以南,鹤林片区H06地块,出让面积50454㎡(合75.6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09以下,其中地块内需设置一处幼儿园,用地而积不少于5000㎡,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限高60米。
地块起始价210900万元,参考起始楼面价20000元/㎡。最高限价274200万元。
宗地2020-34号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和回购商业的起始楼面地价分别为3000元/㎡、7000元/㎡。【注:原规定商业回购单价按照12075元/㎡确定】
宗地2020-34号是晋安区连江北路与福马路交叉路口东南角,连潘旧改A-02地块,出让面积32712㎡(合49.07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2.6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0㎡,不超过29000㎡。限高80米。
地块需建设20%社会租赁住房。配建商业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相应配比停车位(15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03万元/个确定。地块起始价126400万元,参考起始楼面价14862元/㎡。最高限价164400万元。
宗地2020-35号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进行调整【注:取消商业商务用地】,出让起始价调整为102600万元【注:原为149800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20520万元,取消由竞得人自持商务办公的条件。该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133400万元。


宗地2020-35号是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以西,环岛路北侧,梁福小区地块,出让面积37140平方米(合55.71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2.3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800㎡,不超过1500㎡。限高80米。
地块起始价102600万元,参考起始楼面价12011元/㎡【注:原为7902元/㎡】。最高限价133400万元。
宗地2020-46号土地用途调整为工业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信息技术)【注:原为创新型产业(信息技术)用地】
宗地2020-46号是晋安区河滨路西侧,化工路南侧,福兴开发区提升改造A2-A地块,出让面积19778㎡(合29.67亩),用途为创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3.5以下,限高60米。地块起始价17700万元,参考起始楼面价2557元/㎡。
该地块竞买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竞得人应按照《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补充意见(试行)》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晋安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有关达产验收、税收等要求按履约监管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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