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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今年首拍敲定!将出让一幅15亩商业用地!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 2021-07-01 16:05:41 我要评论
[导读]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于7月23日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公开拍卖出让2幅用地。总出让面积约103.38亩,起拍总价3.85亿。

高新区2021年首场土拍终于确定!

 

日前,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于7月23日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公开拍卖出让2幅用地。总出让面积约103.38亩,起拍总价3.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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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布公告,原定于2021年7月23日出让宗地榕高新2021-01号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取消出让此次调整后,原定于7月23日(本周五)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的高新区2021年首场土拍出让活动仅剩1幅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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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高新区两园出让一幅租赁住房用地
 
采用“限地价、竞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方式

 

榕高新2021-01号地块位于南屿镇尧沙村、桐南村,用地面积59147.11㎡(合88.7亩),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4,邻里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建筑限高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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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租赁住房以满足小户型租赁住房需求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含公摊),套型面积配比按“7:1:1:1”原则(即30平左右占比不低于70%,30-40平占比不高于10%,40-50平占比不高于10%,50-60平占比不高于10%)确定。租赁住房需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该地块起拍价31000万元,起拍楼面价2184元/㎡,最高限价46500万元。拍卖采用“限地价、竞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方式:即达到最高限价时,竞买方式转为竞提供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价阶梯为300平的整数倍。若达到400个竞价阶梯(即120000平方米)而仍有竞买人申请继续竞价的,取消该宗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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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位上看,该地块位于甬莞高速西侧,尧溪路南侧,芯园路北侧,处于高新区两园片区,地块周边布局多个生物医药及机电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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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规划,该租赁住房用地将用于建设南湖公寓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1745.435平方米。总规划16栋楼,其中包含1栋4层集中商业,15栋高层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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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海西园出让一幅商业用地
 
须80%自持 不得分割转让

 

榕高新2021-02号地块位于上街镇新洲村,用地面积9789.59㎡(合14.68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5,建筑限高80米。宗地须80%自持,自持部分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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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受让人必须依照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从规划设计方案看,项目或将建设一栋18层商业楼以及一栋4层裙楼,总建筑面积约3.25万方。本宗地沿地块西侧应按规划要求留出区间道路建设用地,对外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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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起拍价7500万元,起拍楼面价3064元/㎡地块则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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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开竣工时间要求:

 

榕高新2021-01号地块受让人自交地后3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竣工后1年内完成装修。

 

榕高新2021-02号地块受让人自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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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