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要闻 > 正文

重磅!长乐出台去库存新政!购买商办项目享房价5%补贴

300元/平购房补贴新政延续至2017年底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 2017-01-12 15:51:03 我要评论
[导读]1月12日,长乐市人民政府出台新一轮去库存新政,凡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面积给予3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延续2017年12月31日。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6〕181号),为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长乐市新建SOHO等办公用房销售,结合长乐市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点击查看大图

长乐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一、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开发用地管控

根据房地产库存量变动的情况,适时对局部加快进行规划调整,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供给规模和供给结构。

 

二、支持商业办公房地产消费

(一)根据《长乐市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综[2016]52号),凡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商业店面,下同)的,按面积给予3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时间延续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领取购房补贴

(二)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榕政办〔2016〕181号文件规定,凡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自2017年1月1日起,由市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

(三)鼓励村集体使用村财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补贴政策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的一年内,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我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

(五)积极探索村集体土地征收后的留用地补偿款使用办法,鼓励对接政府统购的同地段、同等级办公用房,解决村集体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六)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商业办公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允许商业办公项目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如涉及住宅用电按其用电性质执行相应分类电价。

 

三、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一)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用房在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改造后对外出租;对符合众创空间、创客公寓、健康医疗、养老养生、旅游休闲等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按照相应类型出租。

(二)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专业化租赁企业购买库存商品房经营出租业务,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改造商业办公用房开展经营出租业务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给予税收优惠。

 

四、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监测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和预警预报系统,梳理排查商业办公房地产风险项目清单,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加强重点监控,按照“分类处置、一企一策”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控项目风险。

 

来源:长乐市人民政府


 

分析:延续补贴新政

亮点不多 旨在去商办库存

点击查看大图

此次长乐楼市新政一方面延续了2016年3月长乐市出台的“购买SOHO等办公用房的,按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政府财政补贴”这一新政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沿袭早前福州、福清等地发布的去商业库存新政,以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长乐市新建SOHO等办公用房销售。

据悉,长乐市曾于2016年3月出台《长乐市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3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凡在长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每套给予财政补贴2万元~4万元;购买SOHO等办公用房的,按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政府财政补贴

意见还提出,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农民和农民工适当购房让利优惠,协调对接农行等金融机构,推行“农民安家贷”等信贷产品,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教育部门支持安排购房农民子女就读。

 

福州新区发展日益瞩目

长乐土地住宅市场受热捧

点击查看大图

▲ 长乐2016年商住用地出让示意图

2016年,长乐住宅土拍市场后程强势发力,除了碧桂园集团于6月15日竞得长乐市营前1号地块外【相关阅读>>>】,万科、名城分别于10月17日、11月18日竞得的2016拍-5号、6号地块均引发业内极大关注,楼面价不仅突破万元大关,更诞生了长乐土拍史上的首幅限价地块【相关阅读>>>】。

除此之外,据市场消息透露,华润集团已与福州长乐海湾新城签署合作框架,这也意味着继保利联手大东湖后,又一实力央企进驻福州新区。

从2016年推出的地块分布图来看,长乐市在继续开发首占、营前新区时,加大福州新区海湾新城土地利用的开发,以及增大对旧城区的改造进程,并在此基础上配合地铁6号线的路线规划建设。未来随着政府对福州新区的大力扶持,长乐也将逐渐成为各大地产商眼中的“香饽饽”。

 



盘点2016年至今福州市各地去库存大招
 

 

 

2016年11月 福清出台新政 购买商办房享3%房价补贴  
 
 

11月24日,福清市出台《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内容基本延续福州五区去库存新政,包括对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实行契税等额补贴,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3%给予购房奖励。允许部分商业、商务办公房地产项目用地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点击了解>>>>

 

2016年10月 福州出台去商办项目库存新政
 
 

10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商业办公项目去库存新政!凡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由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

另外,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SOHO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允许SOHO项目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点击了解>>>>

 

2016年5月 永泰出台新政 购房可享300元/㎡补贴
 
 

5月26日,永泰县人民政府官网去库存新政,内容包括对曾获评各类优秀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的,县财政给予300元/平米补贴;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县财政按其所缴的契税50%予以补贴;允许未出售的车位向非小区业主出租等。【点击了解>>>>

 

2016年5月 罗源延长购房补贴新政
 
 

记者从罗源县政府办获悉,“去库存”新政除了延长优惠期外,还明确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可享受同样的购房补贴政策。罗源县还鼓励房地产企业采取打折或现金直补等方式给予适当购房让利优惠。在学位额许可的前提下,县教育局将统筹安排他们在学位相对富余的学校就读。【点击了解>>>>

 

2016年4月1日 连江贵安购房限量补助2000套
 
 

记者从连江县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化解贵安地区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去年11月26日起实施的购买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将延期执行至2016年6月30日,按商品房购买网签顺序,自2016年4月1日起限量补助2000套,补完为止。【点击了解>>>>

 

2016年3月31日 闽侯购买商业用房补贴300元/㎡
 
 

3月31日,闽侯县政府门户网发布《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对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00元/㎡的购房财政补贴优惠。【点击了解>>>>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