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其官网公布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官网截图
4月1日起,
☞ 闽侯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闽侯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及以上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在我县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一并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往下有政策解读)
通知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打击投机炒房,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榕政办〔2017〕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力度,2017年内要有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用于解决不同层次群众住房需求,继续扩大住房保障供应范围,提高配租率。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我县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以上。
三、严格执行侯政办〔2016〕315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四、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我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我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及以上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在我县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一并执行。
五、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六、强化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政策储备力度,定期跟踪分析房价变动状况,及时预警预报。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和房价变动情况,适时出台限购、限售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误导群众。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传播谣言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知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福州楼市开启“震动”模式!自3.28福州楼市新政出台后,后续大招频频,此前就有业内预测紧邻福州城区的闽侯楼市也将迎来新一轮调控。果不其然,时隔不到3天,闽侯县便“按耐不住”了。
业内认为,由于本次新政并没有提及此前传闻的“限购令”,整体的调控力度较福州城区更显“温和”。主要体现在抑制投机热的“限售”内容,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政也提及“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和房价变动情况,适时出台限购、限售政策,稳定市场预期”。这也意味着,一旦房价超过警戒线,闽侯未来楼市调控不排除限购令的出台。
事实上,自2016年10月福州五城区重启“限购令”后,不少购房者和投资客开始将目标投向福州近郊闽侯县,造成短时间内片区成交量迅速上扬,同时价格上涨幅度也在加快。
根据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统计的2017年2月份数据显示,福州五区限购至今,闽侯平均涨幅近两成,尤其是上街、南屿、南通、甘蔗、荆溪等地,部分房价上涨幅度甚至超过4000元/平,不少楼盘已然突破2万大关!
不仅是房价,闽侯的地价同样开始攀高。2016年12月14日上午,闽侯县第五次土地出让打响,最终宗地2016-06号南屿镇高岐村地块以14.71亿元成交,楼面价11253元/㎡,创造闽侯历史峰值,同年拍出的南通地块也逼近万元大关。一时间,闽侯区域热度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另外,自今年宣布长乐滨海新城启动以及长乐改区进程加快以来,长乐部分楼盘也遭遇“疯抢”,片区房价急剧抬升。有网友大胆猜测,继闽侯后,下一个调控的区域难道会是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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