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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地面18米!荆溪版“天空之城”要来了!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22-06-08 16:50:35 我要评论
[导读]6月7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最新土拍公告,决定于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公开出让宗地2022-04号荆溪镇塔前停车场46.48亩住宅用地。

6月7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最新土拍公告,决定于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公开出让宗地2022-04号荆溪镇塔前停车场46.48亩住宅用地

 

这也是闽侯县(不含高新区)2022年第二场土拍。在今年3月30日举行的首场土拍中,3幅出让地块均无人报名,全部流拍。此次出让宗地2022-04号地块紧邻此前流拍的2022-03号塔前停车场商品房地块,主要用于建设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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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米盖板以上部分将建设安置房
按9200元/㎡均价销售

 

宗地2022-04号位于闽侯县荆溪镇光明城,土地出让面积30988㎡(46.48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6,其中计容商业面积≤2000㎡;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1790㎡。建筑限高80米。地块起始价2.28亿,平均起始楼面价2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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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宗地配建居民活动用房500㎡(含托幼机构),配建不少于150㎡居家养老服务站(含长者食堂);沿地块南侧应预留9米宽的上盖板坡道作为公共通道使用,不得封堵、围挡,该公共通道路面由受让人负责出资按沥青路面进行施工建设。

 

该项目荆溪大道路面标高至18米盖板标高部分作为机动车停车位、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功能使用(计入容积率),商业应沿荆溪大道集中设置18米盖板标高以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约为62400㎡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按照9200元/㎡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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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受让人应在2024年2月11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6年8月11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宗地受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竣工日起3个月内将全部安置型商品房交付给闽侯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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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5号线塔前停车场上盖项目概念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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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