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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连江出台限购令!三类家庭禁买144平以下商品房

首套房首付提至3成 二套房5成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7-02-28 17:58:00 我要评论
[导读]2017年2月21日起,连江县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县城关地区(指凤城镇、敖江镇、江南乡)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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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截图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连江县房地产市场管理,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连江县近日出台《连江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从2017年2月21日起执行。【文末附原文

 

三类家庭禁买144平以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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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区域示意图

《意见》提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县城关地区(指凤城镇、敖江镇、江南乡)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县城关地区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二)县城关地区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首套房首付提至3成 二套房提至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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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意见》提出: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土地出让试行“限地价、竞配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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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公告出让的经营性住宅用地,要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必要时以出让底价的溢价率50%控制土地出让竞价上限。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出让竞价上限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竞报企业配建安置房、公租房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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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土地和保障房供给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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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县商品房库存情况和市场预期,科学制定国有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当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8个月要相应调整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量。

今后住房保障模式将以发放租赁货币补贴为主,鼓励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市场承租普通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强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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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要按规定向物价局报备,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开盘销售申请价格备案,要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同一商品住房项目下一批次备案价格必须“零增长”,不得高于上一批次的备案价格。严控一切商品住房项目随意涨价行为,严禁任何楼盘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开发商未按规定报备或未及时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住建局暂停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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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房价行情网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1月连江县存量住宅均价为8333元/平,较上月上涨2.59%,是福州除罗源外环比上涨幅度最大的地区(五区+各县域),同比去年上涨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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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连江存量住宅成交均价一览

来自福州市房管局网签备案数据显示,2017年1月连江县共成交780套,成交面积为84886.6㎡,占七辖县总成交套数的17%,仅次于福清和闽清两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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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年至今福州各地楼市新政
 

 

 

2017年01月 长乐出台新政 购买商办房享5%房价补贴
 
 

2017年1月12日,长乐市人民政府出台新一轮去库存新政,凡购买长乐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面积给予3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延续2017年12月31日。另外,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长乐市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点击了解>>>>

 

2016年11月 福清出台新政 购买商办房享3%房价补贴  
 
 

2016年11月24日,福清市出台《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内容基本延续福州五区去库存新政,包括对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实行契税等额补贴,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3%给予购房奖励。允许部分商业、商务办公房地产项目用地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点击了解>>>>

 

2016年10月 福州五区出台去商办项目库存新政
 
 

2016年10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商业办公项目去库存新政!凡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由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

另外,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SOHO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允许SOHO项目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点击了解>>>>

 

2016年5月 永泰出台新政 购房可享300元/㎡补贴
 
 

2016年5月26日,永泰县人民政府官网去库存新政,内容包括对曾获评各类优秀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的,县财政给予300元/平米补贴;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县财政按其所缴的契税50%予以补贴;允许未出售的车位向非小区业主出租等。【点击了解>>>>

 

2016年5月 罗源延长购房补贴新政
 
 

2016年5月,记者从罗源县政府办获悉,“去库存”新政除了延长优惠期外,还明确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可享受同样的购房补贴政策。罗源县还鼓励房地产企业采取打折或现金直补等方式给予适当购房让利优惠。在学位额许可的前提下,县教育局将统筹安排他们在学位相对富余的学校就读。【点击了解>>>>

 

2016年4月1日 连江贵安购房限量补助2000套
 
 

2016年4月,记者从连江县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化解贵安地区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去年11月26日起实施的购买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将延期执行至2016年6月30日,按商品房购买网签顺序,自2016年4月1日起限量补助2000套,补完为止。【点击了解>>>>

 

2016年3月31日 闽侯购买商业用房补贴300元/㎡
 
 

2016年3月31日,闽侯县政府门户网发布《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对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00元/㎡的购房财政补贴优惠。【点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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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